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全额(差额)拨款工作人员6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怀化市鹤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等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见《怀化市鹤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用人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进行审查出具认定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4)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即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含2025年8月25日)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鹤城区内的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仅工作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须本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需公证处公正。
(三)报名地点
